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系北仑区政府直属正局(处)级机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是北仑区政府投资项目的专业建设管理机构,代表北仑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使业主和项目(交通、农林、水利工程项目除外)建设职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集中统一管理和组织实施。现因工作需要,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下属北仑区工务市政建设有限公司拟招聘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信息
(一)岗位名称及招聘人数
房建项目安装管理1名,市政项目现场管理1名,综合管理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1、专业要求
房建项目安装管理及市政项目现场管理要求所学专业为工学、理学,综合管理岗位所学专业不限。
2、其他要求
(1)2023届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2)岗位要求年龄28周岁以内(1995年3月6日及以后出生)。
(3)身心健康,事业心强,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4)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记录,未受过党纪、政纪、校纪处分,未被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7日—3月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报名地点:宁波市北仑区长江路1166号行政大楼B座704室综合科。
3.报名方式:可采取现场报名或网络报名。现场报名请携带《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资料。网络报名请将《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应聘人员报名表》(附件一)和相关证件资料的扫描件发送至招聘邮箱:948047191@qq.com。
4.咨询电话:0574-89285886 联系人:吴老师、邹老师
(二)面试及录用
根据岗位匹配度筛选应聘简历,以5:1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通过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最终确定拟录用人员,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其他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1、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2、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3、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
4、提供虚假材料的;
5、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
6、导致拟聘专业空缺的其他情形。
三、薪资待遇
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在试用期内实行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经考评合格的,正式录用,中心将提供完善的薪酬福利、良好的发展平台及和谐的工作环境。
四、其它事项
1、如符合报名条件人数、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达不到相应比例的,中心有权决定是否取消该岗位招聘。
2、本公告由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负责解释。
宁波市北仑区公共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