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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返回公招列表 >>

2023-09-01

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的有关规定,宁波市农科院决定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2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是市政府直属的从事农业科学研究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现有在编职工11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03人,高、中级职称56人,硕士以上学位83人。我院主要职能职责为:承担粮食、蔬菜、林果、花卉、畜禽等农业新优品种研究、培育与推广应用;承担现代生物技术农业应用、农业绿色低碳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农产品绿色保鲜与加工等技术引进、创新集成与推广应用;研究宁波农业农村现代化及产业可持续发展战略,为各级政府决策提供调查研究、科技咨询、规划设计等服务。承担农产品的安全卫生、营养成份及农产品产地检测,授权执行国家农业农村部指定的跨行政区域、确定检测项目的农产品检测任务;面向社会开展名、特、优、新农产品技术参数确认和检测结果复检等工作;开展农产品质量检测技术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承担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农业科技服务工作。开展面向农业产业、农业经营主体及相关经济组织等的科技咨询、指导与服务工作;承担科技信息咨询服务、现代农业技术引进推广、基层农技人员科技素质提升培训、农村劳动力素质提升培训等工作任务。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资格审查、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

(二)遵守纪律、品行端正,具备良好的职业素质;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四、招聘岗位、人数、专业、学历和范围及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岗位

类别

人数

岗位职责

招聘专业及学历(学位)要求

招聘

范围

其他资格条件

茶叶栽培育种

专技

1

茶叶的栽培、遗传改良及品质育种

茶学、植物学、生态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

植物保护

专技

1

农作物病虫害绿色综合防控与农药减量增效研究

农业昆虫与害虫防治、植物病理学、农药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全国

35周岁以下

年龄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公告发布之日。历届生须已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3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毕业)可凭学生证、就业协议或就业推荐表报名,但须在2023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可等同于国内2023年普通应届毕业生,报考时仍未毕业的可凭国(境)外学校学籍证明报名,但须于2024年1月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到期未取得的不予录用),国(境)外留学人员专业相近的以所学课程为准。2021年、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0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毕业),或同期毕业并可在2023年12月底前取得学位证书和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国(境)外留学人员,以及按国家政策规定可以享受应届毕业生就业待遇的其他情形人员,可按2023年应届毕业生身份应聘。

五、招聘办法和步骤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1日9时至9月13日15时。

2、报名办法:网上报名,也可以到宁波市农科院现场咨询、报名。应聘人员下载并填好报名表(详见附件),通过邮箱发送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近期免冠1寸彩照1张等材料的扫描件;“应聘岗位+姓名”。

3、应聘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方可获得面试资格。通过资格初审进入面试的人员由组织人事处通知本人,同时告知面试时间、地点及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证件不全或提供证件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能通过报名资格初审。

4、认定本次招聘的2个岗位为紧缺岗位,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时,按实际应聘人数进入面试程序。

5、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将于资格审查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布。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直接面试的办法进行,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招聘单位具体组织实施。

1、资格复审:面试前招聘单位将对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报名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接到电话通知后携带考生健康申报表、报名表、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境人员凭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国境外院校学籍证明)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未通过者不能参加面试。

2、面试: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应聘人员凭身份证参加面试。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

3、成绩: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不足60分者淘汰。在面试成绩合格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面试成绩相同增加考试课目。面试成绩及进入体检考核人员名单将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布。

(三)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在网上下载体检通知(或在接到电话通知)后,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

体检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考核不合格者淘汰。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后,同时在宁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及宁波市农科院网站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异议,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并签订聘用合同。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招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宁波市德厚街19号宁波市农科院

网 址: http://www.nbnky.org.cn/

E-mail:jnbnky@163.com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574-89184020

监督电话:0574-89184009

附件:1、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宁波市农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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